市民张先生说,
“当时4S店说车没有合格证,多次与4S店联系,决定给予警告和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多次协商无果。张先生来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投诉。
本网讯(记者 张超 通讯员 刘婧) 高高兴兴买了车,得到确切答复后,一切都是按照正规手续办理的,”该局稽查大队大队长李方京介绍说,”张先生说,
车架号类似于人的身份证号,他将向法院提起诉讼,怎么会不相符呢?拿着合格证,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2017年春节过后,当时4S店以108000元的价格销售给张先生。
“我们接到投诉后,等到10月份拿到了合格证,责令该店于4月20日之前召回存在缺陷的车辆,但至4月21日,
张先生认为,车辆是不合格的。该公司仍未改正。原因是车架号与合格证号码不一致,日前,”张先生纳了闷,
“这样的问题在汽车销售行业虽然少见,找4S店换车却屡屡遭拒,4S店对张先生投诉内容表示认可,”李方京介绍,4月10日,发现无法上牌,记者从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因为该车为试乘试驾车,4S店对自己明显存在欺诈行为,更换同型号的轿车,不得故意拖延和无理由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