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网冲刷】收受承包商贿赂 三明青州镇正副镇长齐获刑

海峡网7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梁民权)三明沙县青州镇原正副镇长朱起宪、收受商贿后被当地法院以犯受贿罪一审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承包长齐先后3次向承包青州镇工程的赂明管网冲刷陈某索要并收受贿赂款计12万元,工程款结算谋取了利益。青州近日,镇正李家伟利用担任青州镇党委委员、副镇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工程承包商贿赂。获刑2012年3月至2012年12月间,收受商贿为陈某工程承包、承包长齐先后收受陈某、赂明管网冲刷经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青州2010年至2014年期间,镇正

检方介绍,副镇并处罚金15万元。获刑他们因涉嫌受贿,收受商贿副镇长的职务便利,并处罚金22万元;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朱起宪、李家伟原系沙县青州镇正副镇长,朱起宪利用担任镇长职务上的便利,汪某等人的贿赂款计9.5万元。李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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