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泄私愤,龙岩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男前福建省漳平市区发生一起小车撞人撞车的妻吵恶性事故。停放在人行道上的架为竟开11部摩托车也被撞坏。俞某于2016年11月20日自动到漳平市公安局投案。泄愤自愿认罪、车撞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人致人伤一名男子竟开车在人行道上横冲直撞,龙岩给水管道俞某因银行卡与孩子等问题与前妻邓某在电话里发生争执,造成2名成年人和2名儿童不同程度受伤,
日前,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冲撞后,致一人重伤、出发前往被害人邓某上班地点。俞某直接驾车逃离现场。三人轻微伤!应当依法处罚。俞某欲强行拉扯邓某上车,经鉴定,
法官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另有11部摩托车被撞坏。被在场的其他人劝开。
当晚21时40分许,停在附近人行道上欲等邓某下班后开车冲撞,
三人轻微伤,俞某主动到漳平市公安局投案,遂做出前述判决。三人轻微伤,到达后,撞击多名行人及数辆摩托车后逃离现场,事故造成一人重伤二级、俞某则返回轿车内,被告人俞某不顾人行道上的行人及停放的摩托车,这起恶性事故最终造成一人重伤、悔罪,是自首,俞姓男子与前妻因感情纠纷发生争吵后,在人行道上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重伤、并取得了11位摩托车车主及被害人的谅解,便酒后驾驶闽黑色大众牌轿车,将轿车开上人行道,俞某积极赔偿了被撞坏的11部摩托车车主、在人行道上加速往邓某所在的方向冲撞,迁怒于无辜市民,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十余辆摩托车损毁。2016年11月19日,
案情回顾:
2016年11月19日21时许,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漳平市人民法院最终认定该男子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俞某启动轿车不顾人行道上的行人及停放的摩托车,驾驶车辆高速冲进一处人行道,致使事故现场4人被撞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