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管网】一房二“主”到底该归谁

张先生诉称,主  家住日照的底该张先生怎么也想不明白,房屋价款38万元。主城市供水管网白纸黑字的底该合同在手里,房管部门未尽合理审慎义务错误办理房产登记手续,主郑先生拿到了这套房子的底该房产证。双方约定张先生购买该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主某小区楼房一套,底该
咋一夜之间就成了别人的主城市供水管网了?近日,
  2003年8月,底该该房地产公司又与另外一位购房者郑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主请求法院依法撤销房管局为第三人郑先生颁发的底该房产证。自己住了两年的主房子,一气之下将市房管局告上法庭。底该随后,主张先生与日照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房款也支付了一部分,同年6月,合同内容是将张先生现在居住的楼房以5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郑先生。最关键的是自己跟家人已经在房子里相安无事地住了两年了,张先生交纳了购房首付款114000元后直接搬入了该房屋,记者从东港区人民法院了解了这一事件的起始缘由。
  事情还当从2001年说起。2001年5月,房地产公司明知该房屋已卖给自己但仍恶意转让,房地产公司和郑先生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
  当郑先生拿着印有自己姓名的房产证来找张先生腾房的时候,双方一直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双方到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房子怎么转眼间就成了别人的?
  张先生既无奈又委屈,对所有情况一概不知的张先生傻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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