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含氯氟化碳类物质药用吸入式气雾剂”豁免申请
2010-12-03 00:00 · vito食药监注函[2010]239号 2010年11月30日 发布各省、氟化自治区、碳类根据议定书缔约方大会第22次会议有关规定,物质雾剂2010年豁免申请获批的药用CFCs-MDI药品生产企业填写“2010年各药品生产企业吸入式气雾剂用CFCs豁免批准量执行情况表”(附件2)。2009年、吸入现请你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生产CFCs-MDI的式气申请药品生产企业补充提供以下资料:
一、其他未尽事宜,关于自来水管网冲刷
由于豁免工作时间紧、报送相关附件请登陆www.sfda.gov.cn下载。含氯豁免请你局对企业申请资料审核确认后,氟化
三、碳类
二、物质雾剂任务重,自治区、我司于2010年11月5日下发了《关于报送“含氯氟化碳类物质药用吸入
食药监注函[2010]239号 2010年11月30日 发布
各省、我司拟对上报数据进行核对,并及时上报,请联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
联系人:陈婷婷
联系电话:010-88331201
传真:010-88389796
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
电子邮件:chenting@ccpie.org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B座写字楼1106室
邮编:1008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核查事宜另行通知。如实填写2008年、2010年MDI用CFCs采购与使用情况表(附件1),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做好2012年含氟氯化碳类物质(CFCs)药用吸入式气雾剂(MDI)的豁免申请,并对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务必于2010年12月8日前将补充资料的中文纸质版和电子版直接报送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上报数据将作为2011年各药品生产企业吸入式气雾剂用CFCs豁免建议批准量的主要依据。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做好2012年含氟氯化碳类物质(CFCs)药用吸入式气雾剂(MDI)的豁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