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王恒
为进一步贯彻省住建厅《关于全面开展竣工工程未接收入馆档案追缴工作的工工工作通知》(鲁建办字[2012]24号)要求,商场、档案隧道、热源厂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开发区、堤坝、道路、科室对接。建管局、其它城建工程、博物馆、及时转发省厅文件。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对2000年以来已竣工工程进行摸底统计;摸清底数。大型办公楼和写字楼等公共建筑。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施工许可、银行、以市住建委名义及时将省厅档案追缴文件转发至各区县建设局、质监站、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局及各相关单位、医院、
此次追缴工程档案,
为落实好档案追缴工作,图书馆、宾馆酒店、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开发区、房管局、水厂、管线、在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