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古昌)
疗保责编:王湛
疗保个人累计负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三个档次部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由大病保险按“三个档次”分段进行支付,对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救助支付标准比例为70%;第三档救助保障起付线为100000元以上,
今年以来,有效缓解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慢性病门诊和重大疾病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救助支付标准比例为60%;第二档救助保障起付线为50000元至100000元(不含),切实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经济负担,对依法参加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降低困难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的重大民生工程,第一档救助保障起付线为3000元至50000元(不含),加大救助力度,大病医保等支付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救助对象按规定实行救助,
黔西南州坚持“为民、
黔西南州根据贵州省《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黔西南州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及时”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