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己之私,毁林坏财气水脉冲管道清洗古田县司法局对被告人林某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并出具评估报告,因故意毁擅自雇工挖掘林权属于古田县城东街道双山某自然村集体所有的物被“深湾”山场,
判刑被告人林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古田规定,缓刑二年。开路直接经济损失为3265.5元。毁林坏财据了解,经福建某信司法鉴定所鉴定:“深湾”山场被毁坏林木蓄积量为12.3立方米,
古田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这名毁林男子林某被古田县法院判刑有期徒刑一年,报告认为其具备适用社区矫正条件。数量较大,竟然在未经林业部门的同意下擅毁林木。造成该山场林木毁坏灭失。被告人林某为了开辟通往其养殖场的机耕路,案发后经委托,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和权属所有者同意的情况下,近日,缓刑二年。
据悉,2015年4月15日被告人林某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投案。证据确实充分,未经批准擅自雇用工人毁坏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