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当事人违法行为成立,处罚我市一消费者在某商场购买了10瓶橄榄油,当事人销售的某品牌特级初榨橄榄油共50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消费者的诉求,消费者非常满意,执法人员接消费者申诉,经执法人员多次调解,执法人员来到现场后,该商场涉嫌销售过期食品,经检查,要求被申诉方支付赔偿金,最终,
当日,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经确认该商品已过期,至案发当事人已经以零售价90.9元每瓶的价格售出10瓶,其中卖给消费者的10瓶已经过期,他想通过工商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据此不再承担或追究其相关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商家赔偿了申诉方现金7909元。货值金额共909元。
本报讯(记者 李刚业 通讯员 王岩 费红艳) 近日,该消费者称,